经三方比价,最终选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。 选择缘由:理赔服务是良好的保险公司,可以在全国范围内通赔、赔付及时、手续简单,在发生理赔时可以提供优质服务;有优质的售后服务可以在保险期间内提供及时的咨询和帮助,能及时解决问题和疑虑;该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的,具有较高的偿付能力和理赔能力,有长期稳定性和可靠性。综合考虑,本项目选择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。